广播电视规划院应广东省发改委和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粤发改高函[2004]953号函的要求,于2004年9月至10月及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分别对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的音频编解码软件和改进版的音频编解码软件的音质效果进行了两轮主观评价。之后,广晟公司对其编解码软件进行了再次改进。
2005年4月,广播电视规划院组织对广晟公司提供的2005年4月改进版音频编码软件和解码硬件的效果进行主观评价,评价目的是通过对未经压缩的源素材与经广晟公司提供软件压缩和硬件解压缩后素材的主观双盲测试,评价经广晟公司所提供编码软件解码硬件对节目素材的损伤情况。然后对该公司的编码软件与硬件解码器的效果进行了客观测试,测试项目包括音频质量客观测试和音频通道指标测试,测量广晟公司提供的编码软件和解码硬件的音频质量。